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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十法之【博客監選】。

February 25th, 2008

是的,各位博客朋友們,是發揮作用的時候了。既然大馬媒體(不論中英巫文)都成了縮頭龜,咱們就更加應該發揮我們風花雪月之的力量,把週遭的事寫出來跟大家分享。

為了確保咱們秉持比我們各大媒體更嚴正的博客報導操守,胡某就在這裡拋磚引玉,說說我的【監選十法】。

1。從今天起,你要機不離身。是滴,把你那五百萬像素的手機相機帶在身上,看到甚麼不平事,就拍下來。手機相機的作用除了拿來自拍以外,還可以拍拍別人的。你可以拍的照片,有:飆車族的衰樣,助選流氓的衰樣,和那些開著四驅輪車到處騷擾民眾的傢伙的衰樣(如能拍到車牌號碼更好)然後回家好好 blog 衰他們。如果你覺的這樣會影衰你的部落格,不妨在這裡留言,我幫你 blog 衰他們。要不,報料給 merdekareview.com 也行。

2。從今天起,你要多看報紙。沒有錯!我不管你是否看的是中文報,總之要拿起報章來看!如果你覺得他們報錯了,或報少了,不妨回到家裡,為那篇文章作更正的工作,把少寫的,或寫錯的,提出來。example: 如果你到了一個地方,發現一群傢伙因為破壞某政黨的海報而被圍堵,報刊上卻有一面倒的報導的話,就趕快回家寫出來。如果你很生氣的話,就順便也 blog 衰那篇文章的寫手。

3。要記下日期、時間、地點、人物。你需要 details 才能豐富你的文章內容。身為一個負責任的博客,尋根究底是一種很重要的精神,雖然有人會說你八卦,但是他們更加會成為你的粉絲。

4。獨樂樂不如眾樂樂。你不是《奇拿》我懂,但是如果你有驚人勁料在手的話,如:某政客願意為了讓自己能夠得到出選的機會而不惜犧牲色相和她的老闆上床的話,不妨跟大家分享分享,再看看是不是每個政客都有菜細粒的勇氣。

5。我們要公平。不要因為對方是反對黨就不分青紅皂白地盲目支持。看不順眼時,我們還是需要 blog 衰他們的。

6。走出街頭,看清世界。是滴,有空就應該多出去走走,看看有沒有讓你 blog 衰的不平事。躲在家裡當陽光宅男的事就等三月九日後才做罷。

7。誰犯規,就blog 衰誰。投票當日,投票站是不允許拉票的,如果你有看到這些 uncle aunty 們在那裡叫你選誰選誰的話,拿出你的相機為他們留下玉照,再好好 blog 衰他。

8。有紅包收,就應該公告大家。如果你無端端起來門口多了一個裝滿錢的紅包/信封,你大可以第三人稱的身份告白。我們不會怪你把我們的納稅錢收下的,只要你到時懂得該怎麼做,投票給應該得票的候選人。做臥底,是很神聖滴。

9。路見不平者,blog! 如果你家門外的溝渠不通了三年,昨天突然有人把它給弄乾淨了,你先別高興,你應該趕盡跑去問那些傢伙為甚麼三年前不來,他們支吾以對的話,再回家 blog 衰他們。

10。要對得起天地良心地寫博。這很重要:把所見所聞盡你的最大能力誠懇實在地記錄下來,把該寫的和不該寫的,都一五一十地說出來,幫我們當記者的博客朋友們寫出他們不能寫的,我們就功德無量了。

JerryWho Politicology 江湖軼事, 傳媒觀望

  1. February 25th, 2008 at 04:27 | #1

    真是的,我们还要做新闻人的工作,那是悲哀。。。

    但是,我还是会尽量!

  2. February 25th, 2008 at 08:48 | #2

    大家加油!
    我写我所看。。。

  3. February 25th, 2008 at 15:04 | #3

    不管几百万像素,能拍的出真实的就是好机.

    多谢十法.

  4. February 26th, 2008 at 01:19 | #4

    选举时, 我人在印度,请问要如何投票??

  5. February 26th, 2008 at 03:35 | #5

    刚刚学校MCA的老师派学生晚上在外面挂BN的党旗
    听讲有钱拿的

  6. February 26th, 2008 at 14:41 | #6

    哇!路见不平举机按键抛Blog弹啊!geng!!!

  7. 鈧凯
    February 26th, 2008 at 16:56 | #7

    豆豆,据我所知,只有拿马来西亚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才可以,不过你需要在国会解散之前就登记成为邮寄选民。

    所以,这一届大选,你无法投票。

  8. Annie
    February 26th, 2008 at 22:33 | #8

    真希望可以跟Jerry做新闻人……

  9. 阿恺
    February 27th, 2008 at 17:32 | #9

    哦~我的相机买的正是时候。呵呵~

  10. February 27th, 2008 at 19:36 | #10

    每个人都可以做新闻公民!开始 blog 吧!

  11. February 27th, 2008 at 19:45 | #11

    Annie: 你已是半個新聞人了。

    愷:你回家時多拍點照片罷~

  12. February 28th, 2008 at 00:12 | #12

    呵呵 我的BLOG只寫攝影﹐但我同意這十個法則。
    要理智地BLOG﹐把事實BLOG出來﹐
    也可以把真相報導出來。
    與其說BLOG衰﹐
    我會比較喜歡棟篤笑那種把政客幽一默﹐
    讓他們無地自容的報導﹐又或者以比較詼諧的畫面來調侃他們﹐
    大家看得也開心﹐哈哈。

    p.s. 我開始欣賞COMEDY COURT那幾位印裔同胞﹐好o野﹗

  13. February 29th, 2008 at 07:42 | #13

    好!胡老大你这十法很好!也很同意你鼓励中立的立场。

  1. February 25th, 2008 at 06:33 | #1
  2. September 25th, 2008 at 02:59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