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雌。
我自從茉莉的婚禮後就已經沒有到這個人的博客逛了。
原因是表裡不如一的文字不論寫得多大義凜然也不過是對文字的蹂躪罷了。
今天在幽子那裡看到一篇文字才重回非處女地看看,卻遇上了這句話:
茉莉 said…
不懂做莫,讀了這篇文,突然很想揍你
茉莉一語中的,妳是我心中的紅太陽,萬年敬仰的英雌。
有的人,天生犯賤的同時又喜歡出風頭。
出事了,想博同情又好像不是非常甘願。
沒有放上鏈結,是不想提高這個人的博同情指數(在博客世界裡簡稱:點擊率),反正這個人的英文修養也不到中學水準,要學英文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去。
JerryWho 大馬部落。 《我們還有夢》, 媽的。
她明白我那句的意思。
阿花,不用揍,这种情形以前用石头丢,现在流行用文字干。
唉~需要吗?她都快要过海了。。。
虽然不远,但也将会难得一见啦~
(我。。。猜对人了?)
是誰不重要啦。
赞成胡某说的,是谁都不重要。
最重要是对号入座的人…
赫赫~~~想到就爽…